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5月10日,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工业区金宏路26号A栋五楼之一(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4'33.39",北纬22°20'16.68"),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鞋材、鞋制品。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用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产鞋材10吨。
表1 产品及产量一览表
序号 |
产品 |
年产量 |
1 |
鞋材 |
10吨 |
表2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材料 |
年用量 |
1 |
油性油墨 |
1吨 |
2 |
超细纤维PU合成革 |
8吨 |
3 |
EVA鞋材 |
3吨 |
4 |
丝印网版 |
0.4吨 |
5 |
刷子 |
0.1吨 |
6 |
抹布 |
0.1吨 |
表3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高周波机 |
台 |
10 |
2 |
热压机 |
台 |
4 |
3 |
熔断机 |
台 |
3 |
4 |
冷却机 |
台 |
1 |
5 |
手工印刷线 |
条 |
8 |
6 |
晾干线 |
条 |
3 |
7 |
烘干机 |
台 |
2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在2017年11月27日取得中山市环保局批复中(三)环建表﹝2017﹞0220号。本项目竣工时为2018年10月,于2018年11月~2019年11月期间进行调试,项目于2019年5月已进行验收,并在2019年5月8日取得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验收意见中(三)环验表[2019]34号。该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后,各生产线、附属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项目从调试过程到现在并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
投资总概算20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实际总投资20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
包括废水处理投资0万元;废气处理投资4万元;噪声处理投资0.5万元; 固废处置投资1.5万元;其他0万元 |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批复中(三)环建表﹝2017﹞0220号内所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0.36吨/日(108吨/年),其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集水管网排入市政下水道进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①印刷、晾干工序有机废气
本项目印刷、晾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车间设置为密闭车间,呈负压状态,采用引风机+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②熔断工序有机废气
熔断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车间设置为密闭车间,呈负压状态,采用引风机+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噪声强度范围多在65~75dB(A)之间。因此,应做好声源处的降噪隔音设施,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为降低噪声分贝值,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做好以下措施:
1、对于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并安装隔音玻璃;
2、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3、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将高噪声的设备放在远离居民区一边,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把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4、应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使噪声得到一定的衰减;
5、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5吨,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净化周围卫生与环境。
2、一般固体废物:废鞋材年产生量为1吨/年,集中收集后外售。
3、危险废物:废油墨桶年产生量为0.2吨/年,饱和活性炭年产生量为0.86吨/年,废网版年产生量为0.4吨/年,废刷子年产生量为0.1吨/年,废抹布年产生量为0.1吨/年,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
印刷、晾干工序有机废气、熔断工序有机废气经监测结果达到《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限值(Ⅱ时段),总VOCs≤40mg/m³。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在56.6-63.8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名称 |
产生量 (吨/年) |
处置情况 及去向 |
生活垃圾 |
1.5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废鞋材 |
1 |
集中收集后外售 |
危险废物 |
1.66 |
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
总计 |
4.16 |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目前三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本项目污水已纳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鸦岗运河及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①印刷、晾干工序有机废气
本项目印刷、晾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印刷、晾干工序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及治理后高空排放。印刷、晾干工序有机废气经监测结果达到《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限值(Ⅱ时段),总VOCs≤40mg/m³。因此该部分废气对车间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熔断工序有机废气
熔断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熔断工序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及治理后高空排放。熔断工序有机废气经监测结果达到《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限值(Ⅱ时段),总VOCs≤40mg/m³。因此该部分废气对车间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因此该部分废气对车间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项目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使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于废鞋材,集中收集后外售;对于危险废物,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该部分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验收,已经通过验收,并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三)环验表【2019】34号}。
六、验收结论
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保批复意见中的要求,各项治污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监测因子齐全,监测方法正确,监测结果达标,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
中山市浩孟鞋材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