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星电气(中山)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日星电气(中山)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前进四路21号
项目概要:日星电气(中山)有限公司选址于中山市坦洲镇前进四路5号(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6'39.02",北纬22°18'6.07"),主要生产各种特殊橡胶类滚子、树脂滚子、金属轴芯加工件。项目于2006年申报环评新建项目,同意在中山市坦洲镇建设该项目,并取得环评文件“中环建表[2006]0882号”,并在2008年12月12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编号为“中环验表[2008]000337号”。为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万元对本项目进行技改扩建,扩建后项目年产显像滚子60万个、套管滚子80万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包含押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研磨过程产生的粉尘;涂装、加热、涂胶过程产生的总vocs和臭气浓度)、水污染(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噪声污染、固废污染(边角废料、废色膏包装物及不合格产品、产生废机油及其废包装物、废水性涂料和涂胶用料包装物、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①本项目所在地生活污水已纳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建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降至最低。
②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至坦洲排灌河。
(2)废气
(1)押出工序废气:押出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拟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空排放。
(2)研磨工序废气:项目研磨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在采用集尘机收集废气后无组织排放。
(3)涂装、加热工序废气:涂装、加热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项目拟采用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空排放。
(4)涂胶工序废气:项目涂胶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基础减震,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
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于生产废料,可回收部分交由供应商回收,不能回收的交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东凤镇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龚总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星电气(中山)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前进四路2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邮箱:414883260@qq.com
联系电话:13823905931
环评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602326408
联系邮箱:593908609@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金桂路交口5F创业园
建设单位:日星电气(中山)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