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二期(车间二、车间三)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2018年5月20日,兆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平埔”(东经:113°24’57.33”,北纬:22°22’26.23”),用地面积9053.97平方米,建筑面积55138.6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丙类车间二、丙类车间三,其中丙类车间二占地面积2983.14 m2,建筑面积18161.3m2;丙类车间三占地面积6067.83 m2,建筑面积36977.34 m2。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1所示
表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参数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
二期工程用地面积 |
㎡ |
9053.97 |
|
其中 |
丙类车间二 |
㎡ |
2986.14 |
丙类车间三 |
㎡ |
6067.83 |
|
二期工程建筑面积 |
㎡ |
55138.64 |
|
其中 |
丙类车间二 |
㎡ |
18161.3 |
丙类车间三 |
㎡ |
36977.34 |
|
建筑密度 |
% |
55.0 |
|
容积率 |
比率 |
3.19 |
|
绿地率 |
%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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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位 |
辆 |
205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兆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于2017年4月完成了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6月8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局关于《兆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二期(车间二、车间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中(三)环建表[2017]0047号)。
项目于2017年6月开始动工,于2017年9月竣工。
中山市环保局三乡分局已于2018年3月对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竣工验收,并于2018年4月8日取得验收意见函,其文号为:中(三)环验表[2018]2号。
该工程建成后至今未有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如下表2所示。
表2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投资总概算6219.64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实际总投资6219.64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包括废水处理投资25万元;噪声处理投资15万元; 固废处置投资5万元;其他5万元; |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兆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二期(车间二、车间三)新建项目内的主要建设内容(丙类车间二、丙类车间三)进行全部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成后与所申报内容一致,不存在工程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SS、石油类等),产生量约96吨/年。项目施工期因地制宜,建造临时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湿润或洒水降尘。
本项目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因素是施工过程造成的地表土壤破坏,施工废水下渗等。由于施工废水产生量不大,施工开挖地基不深,施工废水在下渗过程中经土壤的各层过滤,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做好相关措施,对开挖地及时进行施工,并对开挖出的碎土做好适当堆放,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处理,防止暴雨冲刷下渗而影响到地下水环境,施工工地的临时废水收集池做好防渗工程,防止渗漏影响地下水。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期开挖、运输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燃料过程产生CO、HC、NOX、PM10、烟气黑度等污染物。
施工期间,项目对大气污染物采取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应保持一定湿度,并派专人进行洒水和清扫控制扬尘。施工材料如砂石、水泥混凝土应经常洒水,并在通风面用苫布或其它材料遮挡,减少扬尘污染;
(2)运输砂石的车辆用苫布等盖住,装车时不要太满,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扬尘;
(3)在施工场区设置施工围栏,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
(4)施工车辆进入现场应当限制车速,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考虑运输车辆路线设置的合理化,保障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5)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实施环境监理制度,5级以上风禁止产生扬尘工序施工作业。
(三)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这些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及后期的装修噪声,其中施工机械为最主要噪声源。所用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一般主要有:汽车吊、翻斗车、电焊机、打桩机、混凝土震捣机、木工机械、载重车、挖掘机等施工设备产生约80~105dB(A)的施工噪声。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噪声防止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几个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①控制声源: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同时建设单位应采用低噪声静压桩机。
②控制噪声传播: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边界,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在临近高噪声施工设备四周设立临时隔声屏。
③加强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另外,还要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尽量避免在休息期间段作业。经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类比其他施工工地取得的降噪效果,项目噪声声源强度可降低20~30dB(A)左右,通过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为了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应严格按照要求安排施工时间和手段,噪音高敏感区设置隔音屏障,并对施工人员采取戴防护耳塞、经常轮换作业等措施。打桩机应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减震、降噪装置,尽可能减少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作业时间应科学合理安排,在有居民等敏感点附近区域作业时应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休息时段(12:00~14:00;22:00~7:00)禁止进行有噪声工序的作业。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如木材)等,产生量约2756.932吨/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尽量将一些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回收利用,避免浪费,无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至镇区或中山市规定堆土场处置。
②土石方:项目施工挖方量为13500m3,所挖土方均回填于施工场地,即填方量为13500m3,无弃土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只对周边环境产生暂时性影响,项目建成后,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不需进行调试。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不外排,经临时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湿润或洒水降尘,因此对周边水环境影响甚微。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其出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环保实施监理报告可知:
①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经现场洒水等措施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排放,故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项目施工期间机械及运输车辆注意定期维护保养,其使用燃料过程产生的CO、HC、NOX、烟气黑度、PM10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排放浓度较低,故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在56.2dB(A)-57.4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标准。故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无用的建筑垃圾运至镇区或中山市规定堆土场处置,产生的土石方均回填于施工场地,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兆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保批复意见中的要求,各项治污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监测因子齐全,监测方法正确,监测结果达标,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
兆鑫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