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御雄家具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御雄家具厂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伍建堂厂房)
项目概要:中山市大涌镇御雄家具厂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伍建堂厂房)(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16'24.36",北纬22°27'31.41"),主要从事加工家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项目选址位置东北面为御鸿轩家具厂,东南面为嘉亿制衣厂、西南面隔路(华星南路)为易城洗水厂,西北面为岚田工业村。年产圆台200套、大床120套、沙发400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开料、刨料、木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拼板过程产生的总vocs和臭气浓度、水污染(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噪声污染、固废污染(边角废料、开料、木加工、打磨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红木胶桶和生活垃圾)。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开料、刨料、木加工、打磨工序产生少量木质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2)在拼板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以及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拟在拼版工序设置抽风装置,集中收集后15米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吨/日(864吨/年)。外排水如不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将会对周围河道的水质有一定的影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大涌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沥青拌和一体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这些噪声强度值为70-85dB(A)之间。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使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废品中的边角料和木质粉尘等集中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无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东凤镇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龚总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涌镇御雄家具厂
联系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伍建堂厂房)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邮箱:414883260@qq.com
联系电话:13824707753
环评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602326408
联系邮箱:593908609@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金桂路交口5F创业园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涌镇御雄家具厂
日 期: 2018年05月30日
御雄家具厂新建项目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