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瑞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瑞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沙坪围1068号
项目概要:中山市东瑞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沙坪围1068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7’18.38”,北纬 22°19’19.81”),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36685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包含搅拌工序废气、水污染(生活污水)、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生活垃圾)。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2)废气
(1)搅拌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采用布袋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原材料装卸和输送带运送过程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原材料装卸时应注意:运输车辆建议采用密封式箱车,同时不得超载、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确保空气质量,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堆场扬尘,对堆场定期洒水,确保物料为潮湿状态,一般情况下,堆场扬尘产生量极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运行时、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这些噪声强度值为65-90dB(A)之间。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使项目西面与公路相隔25米范围内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噪声值标准70 dB(A),夜间噪声标准为55dB(A),其余边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乱堆乱放,处置不当,通过雨淋、日晒和自然风力等各种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终以土壤、大气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现。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车间地面散落、沉降物料:约2t/a;清洗沉淀池产生的泥沙:1t/a;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
这样可基本消除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龚总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东瑞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瑞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向明
联系邮箱:970965979@qq.com
联系电话:18666961907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992149684
联系邮箱:593908609@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