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朗宇模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朗宇模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朗宇模型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中山市朗宇模型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申堂一路82号厂房二楼和三楼(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6'2.94",北纬22°18'6.38"),主要从事无人机、遥控模型船、影像器材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450平方米,建筑面积2883.5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包含搅拌工序废气、水污染(生活污水)、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生活垃圾)。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2)废气
①焊锡工序:项目焊锡工序产生少量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总VOCs和臭气浓度,产生的废气拟通过集气管进行工位收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治理锡及其化合物后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②镭射条码废气:项目镭射条码工序产生粉尘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产生的粉尘经风管收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有治理后,该工序外排污染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运行、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和交通噪声,这些噪声强度值为65-75dB(A)之间。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经预测,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乱堆乱放,处置不当,通过雨淋、日晒和自然风力等各种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终以土壤、大气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现。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体废物:生产废料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供应商处置,不可回收利用交由环卫部门转移处理。
3、危险废物:废锡膏包装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固体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区中,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这样可基本消除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龚总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朗宇模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申堂一路82号厂房三楼
联系人:陈斯梅
联系邮箱:412092737@qq.com
联系电话:13417860039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688122166
联系邮箱:412092737@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