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帝迈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7月20日,中山市帝迈家具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中山市帝迈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裕隆路接龙工业区,主要从事金属家具加工生产。年产茶几1万件、餐椅1万件、其他配件1万件、钢制文件柜5万件、钢制台架10万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生产车间、办公室。项目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表1项目主要生产原辅材料情况
序号 |
名称 |
扩建后年耗量 |
本次验收年耗量 |
备注 |
1 |
钢管 |
12t |
0 |
生产茶几、餐椅、其他配件,于2005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 |
钢板 |
6t |
0 |
|
3 |
塑粉 |
0.5t |
0 |
|
4 |
除锈剂 |
1.5t |
0 |
|
5 |
酸雾抑制剂 |
2t |
0 |
|
6 |
磷化剂 |
3t |
0 |
|
7 |
钢管 |
350t |
350t |
生产钢制文件柜、钢制台架 |
8 |
钢板 |
150t |
150t |
|
9 |
塑粉 |
9.5t |
9.5t |
|
10 |
焊条 |
0.5t |
0.5t |
|
11 |
陶化剂 |
3t |
3t |
|
12 |
除油剂 |
5t |
5t |
|
13 |
脱脂粉 |
2t |
2t |
表3项目主要设备情况及一期设备投产数量
序号 |
生产设备 |
型号 |
扩建后设备数量 |
本次验收设备数量 |
所在工序 |
1 |
剪板机 |
/ |
1台 |
0 |
生产茶几、餐椅、其他配件,于2005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 |
冲床 |
20t |
1台 |
0 |
|
3 |
打弯机 |
/ |
1台 |
0 |
|
4 |
喷粉台 |
/ |
2个 |
0 |
|
5 |
烘干炉 |
1台50万大卡燃天然气燃烧机 |
1台 |
1台 |
|
6 |
酸洗池 |
3.5×1.3×1m(有效水深0.5m) |
1个 |
0 |
|
7 |
磷化池 |
3.5×1.3×1m(有效水深0.5m) |
1个 |
0 |
|
8 |
清水池 |
3.5×1.3×1m(有效水深0.5m) |
2个 |
0 |
|
9 |
激光切割机 |
/ |
1台 |
1台 |
生产钢制文件柜、钢制台架 |
10 |
剪板机 |
/ |
2台 |
2台 |
|
11 |
数控冲床 |
/ |
1台 |
1台 |
|
12 |
折弯机 |
/ |
3台 |
3台 |
|
13 |
开料锯 |
/ |
2台 |
2台 |
|
14 |
铣床 |
/ |
1台 |
1台 |
|
15 |
车床 |
/ |
1台 |
1台 |
|
16 |
钻床 |
/ |
3台 |
3台 |
|
17 |
攻牙机 |
/ |
3台 |
3台 |
|
18 |
冲床 |
35t |
8台 |
8台 |
|
19 |
焊机 |
/ |
8台 |
8台 |
|
20 |
打磨机 |
/ |
6台 |
6台 |
|
21 |
喷涂生产线 |
/ |
1台 |
1台 |
|
其中每条喷涂线所含设备 |
脱脂池 |
3.5×1.3×1m(有效水深0.5m) |
2台 |
2台 |
|
陶化池 |
3.5×1.3×1m(有效水深0.5m) |
2台 |
2台 |
||
清洗池 |
3.5×1.3×1m(有效水深0.5m) |
6台 |
6台 |
||
烘干炉 |
1台50万大卡燃天然气燃烧机 |
1台 |
1台 |
||
固化炉 |
1台70万大卡燃天然气燃烧机 |
1台 |
1台 |
||
喷枪 |
/ |
28支 |
28支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山市帝迈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裕隆路接龙工业区,主要从事金属家具加工生产。
按照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03年申报环评新建项目,并取得环评文件(中环建表审字[2003]第61号);2005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2015年6月建设单位进行公司名称及法人变更,批复编号为中(升)环建登(2015)00106号;2015年8月,建设单位将酸洗、磷化生产废水委托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批复编号为中(升)环建登(2015)00149号;
2016年1月28日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并同意拆除相关木质家具喷漆项目生产,2016年7月12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排污许可证(编号4421802016000960);
因生产经营需要,2017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山市帝迈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扩建项目”),2018年1月25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中(升)环建表[2018]0024号)。
扩建项目在原有项目进行扩建,保留原有项目茶几、餐椅等大件金属家具生产线生产工艺,取消木家具生产工艺,新建一条除油陶化喷粉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备。该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后,各生产线、附属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项目从调试过程到现在并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
投资总概算300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实际总投资300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包括废水处理投资3万元;废气处理投资23万元;噪声处理投资1万元; 固废处置投资3万元; |
(四)验收范围
主要为新建一条除油陶化喷粉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备;扩建后年产钢制文件柜、钢制台架生产工艺。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员工办公生活污水为432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汇入市政管道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164.16吨/年,收集后定期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二)废气
(1)焊接烟尘
生产过程会用电焊机、CO2焊机对边料进行拼焊以减少废料产生,本项目在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烟尘(主要为颗粒物),本项目烟尘产生量为0.004t/a。无组织排放量粉尘浓度为0.017mg/m3;
(2)打磨粉尘
打磨废气:项目在打磨工序产生抛光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本项目粉尘的产生量为9t/a。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的最终排放情况为颗粒物1.626t/a(67.734mg/m3)。
(3)喷涂粉尘
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由于项目喷粉采用静电喷粉方式并配套粉末滤芯回收导流装置收集,粉尘产生量为1.8t/a,由项目配套粉末滤芯回收导流装置收集,颗粒物排放0.21t/a(0.089kg/h)。
(4)固化废气
固化废气:固化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臭气浓度。项目VOCs产生量约为0.01t/a。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15米烟囱高空排放,处理后排放量为0.007t/a,产生速率为0.003kg/a,产生浓度为0.602mg/m3,
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5)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喷涂线设有烘干炉、固化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年耗天然气约54.95万立方米。燃烧天然气燃料污染成分及产生浓度为:二氧化硫≤9.524mg/m3、氮氧化物≤60mg/m3、烟尘≤22.857mg/m3。项目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过15米烟囱高空排放,烟囱高度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排放浓度为:二氧化硫≤9.524mg/m3、氮氧化物≤60mg/m3、烟尘≤22.857mg/m3外排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因此,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及林格曼黑度的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压力机和锻压机等设备,噪声强度范围多在70~95dB(A)之间。因此,应做好声源处的降噪隔音设施,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为降低噪声分贝值,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做好以下措施:
1、对于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并安装隔音玻璃;
2、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3、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将高噪声的设备放在远离居民区一边,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把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4、应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使噪声得到一定的衰减;
5、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工作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料,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料收集后贮存于厂内一般固废区,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乳化液、脱脂废液、陶化废液、废液/渣、污泥、废包装物以及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厂内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委托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置,贮存场所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废物性质 |
废物来源 |
产生量(t/a) |
备注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12 |
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5 |
收集后交给专门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
废包装物料 |
2 |
||
危险废物 |
废原料桶(包括陶化剂、脱脂粉、除油剂等包装桶) |
0.5 |
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及其包装桶 |
0.1 |
||
脱脂废液、陶化废液 |
9.12 |
||
脱脂池和陶化池槽渣 |
0.2 |
||
废气处理饱和活性炭 |
0.15 |
||
自建清洗水回用池系统产生的污泥 |
2 |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帝迈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中(升)环建表【2018】0024号)的批复要求,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 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资质机构转移处理。 |
已落实 |
①焊接烟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颗粒物,排放浓度较低。经加强车间通风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②打磨粉尘:项目在打磨工序产生打磨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 m3的要求)。 ③喷粉废气: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由项目配套粉末滤芯回收导流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粉末回收率为90%。粉末回收后回用于喷粉工序,可多次利用,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④固化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臭气浓度。 ⑤燃烧废气,项目固化炉和烘干炉使用天然气进行燃烧供热时产生燃烧废气,其主要污染成分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UV光解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同一排气筒排放。通过15米烟囱高空排放,烟囱高度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因此该部分废气对车间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排放的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燃烧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及林格曼黑度的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
已落实 |
夜间不生产,需对噪声源采取适当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5-2008)2类标准。 |
已落实 |
项目营运期产生陶化剂、脱脂粉、除油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及其包装桶、脱脂陶化池废液及槽渣、废气处理饱和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将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该项目应统一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须符合防渗、防雨、防洪、防晒、防风等要求,危险废物须以容器或防漏包装物盛装放置于贮存场所内,并及时转移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站,禁止乱堆乱放垃圾行为,杜绝固体废物二次污染。 |
已落实 |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目前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本项目污水已纳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及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各因子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标准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由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北部排灌渠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固化、燃烧废气出口总VOCs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氧化硫、烟尘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打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各监测点位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在运行时、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这些噪声强度值为70-95dB(A)之间。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使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因此项目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2)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交由供应商回收,不能回收的外售处理。
(3)危险废物主要为陶化剂、脱脂粉、除油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及其包装桶、脱脂陶化池废液及槽渣、废气处理饱和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等,交有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含机油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五、验收结论
中山市帝迈家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保批复意见中的要求,各项治污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监测因子齐全,监测方法正确,监测结果达标,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