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1 11:22:16  阅读量:44

广东兴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兴力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乡镇任前路11号B1区
 
项目概要:广东兴力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任前路11号B1区(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4'52.22",北纬22°22'28.45"),本项目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餐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5250平方米,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年产一次性餐具2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废污染。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②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①项目注塑工序和制片材、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②项目注塑破碎工序和吸塑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③项目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基础减震,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
 
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废活性炭。对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三乡镇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兴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任前路11号B1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邮箱:412092737@qq.com
 
联系电话:18664423714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707600310
 
联系邮箱:80839075@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
                                    
建设单位:广东兴力实业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