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2 22:40:07  阅读量:29

中山市三乡镇骏镪模具钢材制品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骏镪模具钢材制品厂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骏镪模具钢材制品厂
项目概要:中山市三乡镇骏镪模具钢材制品厂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兴发街2号C栋C101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3’20.79”,北纬 22°21’19.69”),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模具、钢材制品、五金配件(不含电镀)、塑胶制品。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用地面积75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项目选址位置西北面为白石村居民,西南面为中山宝顺纸品有限公司,东北面面为白石村居民,东南面为五金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2)废气
①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噪声。产噪源强均位于在厂房内,声源强度一般在70~80dB(A),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为65-75 dB(A)之间。建议防治措施如下:①企业应合理布局车间,将高噪音设备摆放在远离敏感点一侧,低噪音设备近敏感点一侧;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搬运原材料或半成品时要轻拿轻放,从而降低噪音;夜间不进行生产,因此夜间不会产生噪音。落实以上措施后,再经建筑隔声等作用,车间设备噪声贡献值可以降25dB以上。②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料全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这样可基本消除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龚总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三乡镇骏镪模具钢材制品厂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骏镪模具钢材制品厂
联系人:黄德明
联系邮箱:958764176@qq.com
联系电话:18824737113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992149684
联系邮箱:593908609@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