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绿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中山市绿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绿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文化中路25号2幢
中山市绿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文化中路25号2幢(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2'38.31",北纬22°21'16.94"),主要从事生产纸制品,预计年产纸托275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用地面积717.5平方米,建筑面积2152.5平方米。年产纸托3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为已建好厂房,施工期已过,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调浆和整型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水污染(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噪声污染、固废污染(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②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调浆和整型工序产生少量废气,产生的气味以“臭气浓度”作表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对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生产废料主要为原材料包装物,切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三乡镇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绿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文化中路25号2幢
联系人:潘建生
联系邮箱:308386734@qq.com
联系电话:13726059168
环评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820533953
联系邮箱:308386734@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附3-2号
建设单位:中山市绿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