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丰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表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丰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三洲工业大街二巷12号3幢201号、202号、302号
项目概要:中山市丰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三洲工业大街二巷12号3幢201号、202号、302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6'49.43",北纬22°20'2.35"),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塑料包装制品。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废污染。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约1.44t/d(432t/a)。外排水如不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将会对周围河道的水质有一定的影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目前三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本项目污水已纳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及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清洗废水:项目生产过程的清洗废水于废水暂存桶内暂存,定期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项目复合和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总VOCs和臭气浓度,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1条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预测,总VOCs达到《天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标准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放。
(3)噪声
项目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65-90dB(A)。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基础减震,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固废:为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处理;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胶水桶,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固体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区中,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三乡镇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丰泽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鸦岗村三洲工业大街二巷12号3幢201号、202号、302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邮箱:412092737@qq.com
联系电话:18688122166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5707600310
联系邮箱:80839075@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
日 期: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