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伯特(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沙伯特(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沙伯特(中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平昌路231号
项目概要:沙伯特(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于2005年6月投入生产,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昌路231号(所在地坐标东经113°25′04.11″,北纬22°22′32.16″),并得到中山市环保局环评立项批准,批文号为:中环建登[2005]第06591号。随着业务的发展,项目于2009年扩大生产能力及规模,批文号为:中环建表[2009]第0460号。并于2011年12月对中环建登[2005]第06591号、中环建表[2009]第0460号文件通过竣工验收,批文号为:中环验表[2011]000758号。项目于2014年再次进行扩建,新增纸制餐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固废污染。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气
①碎浆、定型废气
项目在碎浆添加冰醋酸和定型过程产品烘干产生的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恶臭气味(以臭气浓度作表征)。污水处理站建在厂内空旷地方,与厂房建筑群有一定距离(即扩散条件好的地方),其所产生的恶臭气味仅在处理池边为人可感觉,经无组织排放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因此污水处理站臭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吸塑废气
吸塑过程中塑料因遇高温熔化而有少量有机气体产生,其主要成份为非甲烷总烃、乙醛和臭气浓度等。项目将废气收集完全后经经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不低于15米烟囱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标准值。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这些噪声强度值为70-85dB(A)之间。应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使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包装物等)和危险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于生产废料,可回收部分交由供应商回收,不能回收的交环卫部门处理。对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东凤镇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沙伯特(中山)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平昌路231号
联系人:冯懂礼
联系邮箱:80839075@qq.com
联系电话:15992149684
环评单位: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992149684
联系邮箱:9709659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