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5 09:19:06  阅读量:36

中山挚诚印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挚诚印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地址: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文华西路102号A1幢四楼

项目概要:中山挚诚印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文华西路102号A1幢四楼(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1'19.31",北纬22°21'54.11"),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服装布料印花。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土建工程,且已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的安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有废气污染、固废污染和噪音污染。

三、建设单位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2、营运期

1)废水

①生活用水:项目所在地纳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建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降至最低。

②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

①开浆:项目开浆工序会产生少量气味,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标准。

②印花、烘干、压烫:项目印花、烘干、压烫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总VOCs)和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废气采取通过集中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15米高空排放,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 排气筒VOCs第二时段排放限值(丝网印刷),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

 

项目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基础减震,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水性印花胶浆桶、废感光胶桶、废旧网版、废旧菲林胶片、废饱和活性炭和含水性印花胶浆抹布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综合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用地,符合中山市和三乡镇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期产生的影响在环保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打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表其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挚诚印花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文华西路102号A1幢四楼

联系人:岑家勇

联系电话:13823049938

 

环评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5766386056

 

联系邮箱:1013040135@qq.com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

                                    

   期: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