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4月26日,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前进四路165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机械设备金属外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用地面积4814平方米,建筑面积4814平方米,年产机械设备金属外壳10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1月,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于编写了完成了《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在2017年11月07日取得中山市环保局关于《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坦)环建表[2017]0110号)。项目于2018年10月投入生产,从立项至今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于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处理。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为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整体验收,年产机械设备金属外壳10万件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原辅材料详见表1,设备数量详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设计年用量 |
实际年用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板 |
2000吨 |
2000吨 |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2 |
铁板 |
1500吨 |
1500吨 |
|
3 |
镀锌钢材 |
1500吨 |
1500吨 |
|
4 |
树脂粉末 |
30吨 |
30吨 |
|
5 |
碱性除油剂 |
1.5吨 |
1.5吨 |
|
6 |
五金配件 |
5吨 |
5吨 |
|
7 |
焊丝 |
5吨 |
5吨 |
表2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
序号 |
生产设备 |
申报数量 |
实际数量 |
所在工序 |
备注 |
1 |
激光切割机 |
3台 |
3台 |
开料 |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2 |
数控冲床 |
2台 |
2台 |
||
3 |
磨刀机 |
1台 |
1台 |
切割刀具维护 |
|
4 |
剪板机 |
1台 |
1台 |
剪板 |
|
5 |
折弯机 |
4台 |
4台 |
析弯 |
|
6 |
油压冲床 |
3台 |
3台 |
冲压 |
|
7 |
铣床 |
3台 |
3台 |
机加工 |
|
8 |
攻牙机 |
5台 |
5台 |
||
9 |
锯床 |
2台 |
2台 |
||
10 |
钻床 |
3台 |
3台 |
||
11 |
火花机 |
3台 |
3台 |
||
12 |
碰焊机 |
1台 |
1台 |
焊接 |
|
13 |
氩弧焊机 |
15台 |
15台 |
||
14 |
电焊机 |
15台 |
15台 |
||
15 |
空压机 |
2台 |
2台 |
/ |
|
16 |
烘干房 |
4台 |
4台 |
固化 |
|
17 |
喷粉房 |
4台 |
4台 |
喷粉 |
|
18 |
清洗水池 |
8个 |
8个 |
清洗 |
|
19 |
碱洗清洗水池 |
1个 |
1个 |
除油 |
|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进入坦洲镇污水处理厂。
②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①项目焊接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抽排风处理后作无组织排放;
②项目喷粉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粉末滤芯回收导流装置收集后,分别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项目固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项目食堂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源于攻牙机、铣床、钻床、剪板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分贝值,采取了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一般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原材料包装物、树脂粉末包装物和废除油剂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罐,饱和活性炭,除油废液等)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TCWY检测环监(验)字(2018)第0929130号),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坦洲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2. 废气
①焊接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抽排风处理后作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②喷粉工序废气通过粉末滤芯回收导流装置收集后,分别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固化工序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④食堂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 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中山铭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清洗废水已与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理协议,危险废物已与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
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按要求转移处置。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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