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2019年8月6日,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根据《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古鹤工业区鑫联小区厂房二楼(所在地坐标为东经:东经113°28'11.34",北纬22°20'13.90"),主要经营范围是加工:家具。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产家具52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7月,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在2017年11月03日取得中山市环保局关于《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三)环建表[2017]0166号)。项目于2019年3月投入生产,从立项至今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及固体废物处理。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为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新建项目整体验收,年产家具520套。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原辅材料详见表1,设备数量详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设计年用量 |
实际年用量 |
备注 |
1 |
榆木(50mm厚) |
50m³ |
50m³ |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2
|
松木(15mm厚) |
80m³ |
80m³ |
|
3 |
梓木(45mm厚) |
120m³ |
120m³ |
|
4 |
白杨木(5mm厚) |
100m³ |
100m³ |
|
5 |
酒精 |
0.07吨 |
0.07吨 |
|
6 |
红木胶 |
0.072吨 |
0.072吨 |
|
7 |
聚酯油漆 |
0.067吨 |
0.067吨 |
|
8 |
天那水 |
0.067吨 |
0.067吨 |
|
9 |
水性油漆 |
1.95吨 |
1.95吨 |
|
10 |
色粉 |
0.03吨 |
0.03吨 |
|
11 |
红木灰 |
0.12吨 |
0.12吨 |
表2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
序号 |
生产设备 |
申报数量 |
实际数量 |
备注(尺寸等) |
备注 |
1 |
开料机 |
2台 |
2台 |
/ |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2 |
平刨机 |
3台 |
3台 |
/ |
|
3 |
压刨机 |
2台 |
2台 |
/ |
|
4 |
铣床 |
3台 |
3台 |
/ |
|
5 |
条锯 |
1台 |
1台 |
/ |
|
6 |
手拉锯 |
3台 |
3台 |
/ |
|
7 |
拉花机 |
1台 |
1台 |
/ |
|
8 |
小镂机 |
1台 |
1台 |
/ |
|
9 |
打磨机 |
10台 |
10台 |
/ |
|
10 |
空压机 |
1台 |
1台 |
/ |
|
11 |
电锯 |
2台 |
2台 |
/ |
|
12 |
电钻 |
5台 |
5台 |
/ |
|
13 |
气枪 |
4把 |
4把 |
/ |
|
14 |
水帘柜 |
1个 |
1个 |
/ |
|
15 |
喷枪 |
4支 |
4支 |
/ |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进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②水帘柜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二)废气
①项目开料、机加工及打磨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②项目喷漆、自然晾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苯与二甲苯、总VOCs,有效收集后经水帘柜并除湿后再经活性炭塔吸附,最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分贝值,采取了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及废包装袋(色粉和木材等废弃包装袋)、废木粉尘)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再利用;
③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油漆和天那水的废包装桶)、油漆渣、废饱和活性炭等)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中山市汉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HCEP(表)2019-0023B,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2. 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①项目开料、机加工及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②项目喷漆、自然晾干工序工序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水帘柜并除湿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后15m以上高空排放,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标准(第Ⅱ时段);
3. 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的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新建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处理协议。
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按要求转移处置。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申报手续。
中山市三乡镇溢丰家具工艺厂
2019年8月6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6vUIkypNWNXeEZsx8TgFA
提取码:w9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