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8月14日,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碧华大道66号B幢二层(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2'22.08",北纬22°21'4.17"),主要经营范围是塑胶喷涂。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年产塑胶件500万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8月,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编写了完成了《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在2017年10月26日取得中山市环保局关于《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三)环建表[2017]0151号)。项目于2019年1月投入生产,从立项至今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及固体废物处理。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为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验收,年产塑胶件300万件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原辅材料详见表1,设备数量详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材料 |
环评审批年用量 |
(一期)验收年用量 |
1 |
塑胶半成品 |
500万件 |
300万件 |
2
|
开油水 |
2.25t |
1.35t |
3 |
聚酯油漆 |
1.5t |
0.9t |
4 |
UV漆 |
4t |
2.4t |
5 |
去渍油 |
0.1t |
0.06t |
表2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环评申报数量 |
(一期)验收数量 |
1 |
自动喷涂线 |
长度55m,每条线各配套16支喷枪、1个风烤炉和1台水帘柜,尺寸:长×宽×高;水深: 2.5×2.75×2.58;0.2 m |
2条 |
1条 |
2 |
风烤炉 |
/ |
4台 |
4台 |
3 |
UV固化室 |
2×3×1.8m |
1个 |
1个 |
4 |
手动喷涂线 |
含1条长22m隧道式风烤炉,2支喷枪, 1台水帘柜,尺寸:长×宽×高;水深: 3×1.8×1.9;0.2 m |
1条 |
1条 |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进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②水喷淋、水帘柜废水:统一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二)废气
①手动喷涂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苯、总VOCs、臭气浓度,经水帘柜+水喷淋+活性炭塔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②自动线喷涂、UV固化、烘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苯、总VOCs、臭气浓度,经水帘柜+水喷淋+活性炭塔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至激光碰焊机、抛光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分贝值,采取了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油漆、去渍油和开油水)、水帘柜漆渣、废饱和活性炭等)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中山市汉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HCEP190619-01),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水喷淋、水帘柜废水:统一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 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①项目手动喷涂工序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活性炭塔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甲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项目自动线喷涂、UV固化、烘干工序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活性炭塔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甲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3. 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的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中山市微益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处理协议。
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按要求转移处置。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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