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欧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10月15日,中山欧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根据中山欧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欧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金境路1374号一楼A区、B区、F区、二楼A区、三楼(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4'17.54",北纬22°20'33.69"),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美容仪器(组装)。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用地面积1770平方米,建筑面积4835.6平方米。年产模具230套、塑料件286万件、手持补水仪5万件、蒸脸器2万件。
表1 产品及产量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年产量 |
1 |
模具 |
230套 |
2 |
塑料件 |
286万件 |
3 |
手持补水仪 |
5万件 |
4 |
蒸脸器 |
2万件 |
表2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年用量 |
1 |
钢材 |
50吨 |
2 |
模具配件 |
230套 |
3 |
电火花机油 |
1吨 |
4 |
切削油 |
2吨 |
5 |
机油 |
1吨 |
6 |
聚碳酸酯PC |
100吨 |
7 |
150吨 |
|
8 |
聚甲醛热塑性结晶聚合物POM |
80吨 |
9 |
聚丙烯PP |
50吨 |
10 |
电子配件 |
20吨 |
11 |
吸塑用胶片及纸板 |
7万套 |
表3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1 |
数控铣床 |
5台 |
2 |
电火花机 |
9台 |
3 |
钻床 |
1台 |
4 |
铣床 |
6台 |
5 |
磨床 |
5台 |
6 |
车床 |
1台 |
7 |
慢走丝加工机 |
3台 |
8 |
空压机 |
2台 |
9 |
注塑机 |
30台 |
10 |
干燥机 |
30台 |
11 |
机械手 |
29台 |
12 |
模温机 |
15台 |
13 |
温控箱 |
12台 |
14 |
碎料机 |
12台 |
15 |
人工流水线 |
3条 |
16 |
自动压合装配机 |
1台 |
17 |
自动锁螺丝机 |
2台 |
18 |
纯水机 |
1台 |
19 |
试验箱 |
2台 |
20 |
数显式单翼跌落试验机 |
1台 |
21 |
模拟运输振动实验台 |
1台 |
22 |
全自动吸塑封口机 |
1台 |
23 |
吸塑封口机 |
1台 |
24 |
超声波机 |
3台 |
25 |
冷却塔 |
2台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山欧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在2017年11月10日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中(三)环建表﹝2017﹞0195号。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于2018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15日期间进行调试,项目于2019年9月已进行验收,并在2019年10月14日取得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验收意见中(三)环验表[2019]122号。该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后,各生产线、附属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项目从调试过程到现在并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
投资总概算150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实际总投资150万元 |
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包括废水处理投资1万元;废气处理投资10万元;噪声处理投资1万元; 固废处置投资3万元;其他0万元 |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批复中(三)环建表﹝2017﹞0195号内所有内容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1吨/日(2430吨/年),其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集水管网排入市政下水道进入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冷却塔废水6t/a和纯水机废水18t/a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
(二)废气
①烘干及注塑废气
本项目烘干及注塑工序会产生烘干及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酚类、氯苯类、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二氯甲烷、甲醛和臭气浓度。烘干及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②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工序会产生破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③打磨粉尘
本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打磨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噪声强度范围多在65-90dB(A)之间。因此,应做好声源处的降噪隔音设施,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为降低噪声分贝值,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做好以下措施:
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③合理布局噪声源,将噪声源安排在厂房中央可以有效的增加距离消减;
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33.75吨,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净化周围卫生与环境。
2、一般固体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年产生量为0.1吨,和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废模具年产生量为5t,集中收集后外售。
3、危险废物: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机油、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年产生量共3.35吨,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和纯水机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
烘干及注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酚类、丙烯腈、苯乙烯、甲醛经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³,甲苯≤15mg/m³,苯≤4mg/m³,乙苯≤100mg/m³,丙烯腈≤0.5mg/m³,苯乙烯≤50mg/m³,甲醛≤5mg/m³,酚类≤20mg/m³),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破碎粉尘经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mg/m³)。
打磨粉尘经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mg/m³)。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在57-62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名称 |
产生量 (吨/年) |
处置情况 及去向 |
生活垃圾 |
33.75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沾油抹布和手套 |
0.1 |
|
废模具 |
5 |
集中收集后外售 |
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机油、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 |
3.35 |
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
总计 |
42.2 |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和纯水机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目前三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本项目污水已纳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鸦岗运河及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①烘干及注塑废气
本项目烘干及注塑工序会产生烘干及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苯、酚类、氯苯类、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二氯甲烷、甲醛和臭气浓度。烘干及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烘干及注塑废气经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³,甲苯≤15mg/m³,苯≤4mg/m³,乙苯≤100mg/m³,丙烯腈≤0.5mg/m³,苯乙烯≤50mg/m³,甲醛≤5mg/m³,酚类≤20mg/m³)。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因此该部分废气对车间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工序会产生破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经监测结果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mg/m³)。因此该部分废气对车间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打磨粉尘
本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打磨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打磨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mg/m³)。因此该部分废气对车间员工和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一定的生产噪声,项目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使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和沾油抹布和手套,应进行分类收集,均在有效资源化的基础上送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于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外售;对于危险废物,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该部分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验收,已经通过验收,并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欧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三)环验表【2019】122号}。
六、验收结论
中山欧铠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保批复意见中的要求,各项治污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监测因子齐全,监测方法正确,监测结果达标,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