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
2020年6月5日,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南村文昌西路(互通家具公司旁)(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4’23.29”,北纬22°20’51.25”)。 主要从事加工活动板房。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年产活动板房300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8月,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编写了完成了《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在2018年9月30日取得中山市环保局关于《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三)环建表[2018]0140号)。项目于2019年11月投入生产,从立项至今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及固体废物处理。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为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整体验收,年产活动板房3000套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原辅材料详见表1,设备数量详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设计年用量 |
实际年用量 |
备注 |
1 |
水性漆 |
7.37吨 |
7.37吨 |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2 |
五金配件 |
3000套 |
3000套 |
|
3 |
泡棉板材 |
50吨 |
50吨 |
|
4 |
玻璃胶 |
1吨 |
1吨 |
|
5 |
不锈钢材 |
150吨 |
150吨 |
|
6 |
不锈钢板 |
150吨 |
150吨 |
|
7 |
玻璃 |
3000m2 |
3000m2 |
|
8 |
玻璃纤维板 |
10000m2 |
10000m2 |
|
9 |
双组分粘合剂 |
4吨 |
4吨 |
|
10 |
无铅焊丝 |
3吨 |
3吨 |
表2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
序号 |
生产设备 |
申报数量 |
实际数量 |
备注(尺寸等) |
备注 |
1 |
压泡棉机 |
1台 |
1台 |
35t |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2 |
切割机 |
6台 |
6台 |
/ |
|
3 |
焊机 |
10台 |
10台 |
/ |
|
4 |
磨刀机 |
1台 |
1台 |
/ |
|
5 |
钻孔机 |
1台 |
1台 |
/ |
|
6 |
折板机 |
1台 |
1台 |
/ |
|
7 |
切角机 |
1台 |
1台 |
/ |
|
8 |
空压机 |
3台 |
3台 |
/ |
|
9 |
冲孔机 |
2台 |
2台 |
/ |
|
10 |
贴合机 |
1台 |
1台 |
/ |
|
12 |
手磨机 |
5台 |
5台 |
/ |
|
11 |
水帘柜 |
1台 |
1台 |
尺寸:8.4*1*2.7m,水深为0.2m,含喷枪2支 |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进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②工业废水:水帘柜废水、漆雾洗涤器废水统一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二)废气
①项目焊接、打磨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②项目泡棉切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项目喷漆、晾干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集中收集经水帘柜+漆雾洗涤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项目贴合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集中收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⑤项目贴玻璃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和臭气浓度,集中收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至切割机、焊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分贝值,采取了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及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到的粉尘)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③危险废物(含油漆废抹布、玻璃胶包装物、废油漆包装桶和粘合剂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等)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中山市汉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HCEP200420-01),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水帘柜废水、漆雾洗涤器废水:统一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 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①项目焊接、打磨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②项目泡棉切割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③项目喷漆、晾干工序废气集中收集经水帘柜+漆雾洗涤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总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表面涂装喷漆工艺VOCs排放浓度≤60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④项目贴合工序废气经收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总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行业VOCs排放浓度≤80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⑤项目贴玻璃工序废气经收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总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行业VOCs排放浓度≤80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 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的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中山柜坊集装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处理协议。
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按要求转移处置。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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