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13:53:13  阅读量:47

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4日,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南龙村南坑队“对面林”8号(住所申报)(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32.34″,北纬22°2037.02″),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年产骨料10000吨,碎木料5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7月,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完成了《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在20161202日取得中山市环保局关于《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三)环建表[2020]0005号)。项目于202010月投入生产,从立项至今没有得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用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及固体废物处理。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为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整体验收,年产骨料10000吨,碎木料5000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原辅材料详见表1,设备数量详见表2

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设计年用量

实际年用量

1

建筑废弃物

10005

10005

2

 

废木料

10005

10005

2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

数量

内含设备

型号

申报数量

实际数量

1

固定式破碎筛分线

1

给料机

GZT1148

2

2

2

破碎机

PE750x1060

2

2

3

振动筛

3YA2470

2

2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新增产品碎木料5000吨,根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22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仅分拣或破碎的。可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符合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进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投料工序、破碎工序、振动工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再经过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物料运输、卸料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对物料运输、卸料时进行洒水,并定期清扫,物料运输、卸料扬尘无组织排放;

项目堆场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堆场设置顶棚,覆盖薄膜并定期洒水,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至给料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分贝值,采取了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本项目会产生布袋粉尘、废木料、废骨料,交给专业的公司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中山市汉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HCEP201117-03),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水

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2. 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

项目投料工序、破碎工序、振动工序废气经布袋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再经过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物料运输、卸料粉尘,项目对物料运输、卸料时进行洒水,并定期清扫,物料运输、卸料扬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堆场扬尘,项目堆场设置顶棚,覆盖薄膜并定期洒水,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 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的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处理协议。

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项目投入使用后,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按要求转移处置。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申报手续。

 

 

中山市祥和信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