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博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博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博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博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博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平东工业区东城路5号2号厂房4楼之一(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 22 度 20 分 16.673 秒,东经 1113 度 25分 55.996 秒),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塑胶玩具等,年产塑胶玩具100万件。
中山市博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于2022年10月10日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立项,文号:中(三)环建表【2022】0045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三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鸦岗运河。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然后与移印及其烘干、开油水擦拭工序废气经“水喷淋(自带除湿器)+UV光解净化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条22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压级约在65dB(A)~80dB(A)之间。车辆出入、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产生的噪声约65dB(A)~75dB(A)。
为减小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建成后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一般固体废物:废塑料包装袋和废纸箱,交给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废UV灯管、废水性漆桶、废水性油墨桶、含油墨抹布、废漆渣、废印版、废活性炭、废开油水桶,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转移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22年10月5日
2、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9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博茂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平东工业区东城路5号2号厂房4楼之一
联系人:江燕珠
电 话:18925320105